关于开展优秀员工心理团队、优秀员工心理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

各位同学:

为选树典型、表彰先进,持续加强员工心理骨干队伍建设,充分发挥员工在心理健康教育自助互助工作中的主体作用,进一步提升公司心理育人工作成效,现决定开展“优秀员工心理团队”、“优秀员工心理干部”评选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1.校院两级员工心理团队

2.员工心理骨干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优秀员工心理团队

1.参评对象:校院两级员工心理团队、员工会心理部,及学校其他员工心理组织。

2.参评条件:

(1)参评团队需成立并持续开展工作满一年;

(2)参评团队应组织架构完善、管理制度规范,有自己的团队文化;

   (3)参评团队积极拓展资源,开展丰富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;

(4)参评团队工作开展有创新、有特色、有成效。

(二)优秀员工心理干部

1.评选范围:校院两级员工心理团队成员、员工会心理部成员,班级心理委员及其他承担心理工作的员工骨干。

2.参评条件:

(1)在2020-2021学年持续承担员工心理工作,即本学期仍在岗;

(2)参加并完成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心理工作培训;

(3)热爱员工心理工作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积极开展各项心理工作,工作有思路、有特色、有成效;

三、评选流程

(一)优秀员工心理团队

1.符合参评条件的员工心理团队自愿向所在管理单位提交《优秀员工心理团队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;

2.各管理单位择优推荐1支队伍参加校级评选;

3.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对各管理单位推荐的“优秀员工心理团队”进行评选,最终确定10支“优秀员工心理团队”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。

(二)优秀员工心理干部

1.符合参评条件的员工心理骨干自愿向所在管理单位提交《优秀员工心理干部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;

2.各管理单位按照本单位员工心理骨干总人数的10%推荐校级“优秀员工心理干部”人选,并择优评选1-2名特别突出的“优秀员工心理干部”参评“十佳先进个人”,推荐候选人需在所在管理单位公示3天。“十佳先进个人”候选人除申请表外,另需提供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3-5分钟工作视频,展示候选人的精神面貌、工作态度、工作能力、典型事迹等。

3.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专家对各管理单位推荐的“优秀员工心理干部”、“十佳先进个人”候选人进行评选,最终确定10名“十佳先进个人”获得者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。

四、其他

请申请同学和团队于2021年 4月19日前将《优秀员工心理团队申请表》、《优秀员工心理干部申请表》、《优秀员工心理干部汇总表》、《十佳先进个人推荐表》(见附件)电子版发至1241151533@qq.com,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通博楼C308办公室裴老师处。


联系人:裴老师    联系电话:028-87092452



经贸外语学院

2021年4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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